3月12日,是我國第46個植樹節。
1979年2月,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決定每年3月12日為植樹節。
1984年9月,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》,總則中規定:“植樹造林、保護森林是公民應盡的義務”,把植樹造林納入了法律范疇。
“植樹造林,種下的既是綠色樹苗,也是祖國的美好未來。”習近平總書記始終關心國土綠化事業,引領推進生態文明建設,連續每年參加義務植樹活動,用實際行動踐行“一年接著一年干,一代接著一代干”。
對有著近70年歷史的湖南林勘院來說,服務生態文明建設與湖南林業高質量發展也是我們“一年接著一年干,一代接著一代干”的事業。在國家政策的引領下,我們在國土綠化、生態修復等各類項目中積極貢獻專業力量,為美麗中國畫卷增加綠的底色,讓自然保護地綠色明珠更加璀璨,為人民美好生活添上多一些色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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